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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>> 机构设置
 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作者:教务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53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19 
 

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务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,下设有教务科、教学科、学籍科三个科室。 教务处工作职责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制定与管理、教学运行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、课程、教材建设、实验教学、实践教学基地、学风与教风、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。
   一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、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负责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;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;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;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与调整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   二、从学院实际出发组织制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。对各系教学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评估,组织全院各级、各类教育评估工作。
   三、组织各系制定、实施课程计划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;组织全院的教学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。
   四、组织全院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、订购和供应工作。
   五、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、考务管理、毕业审核工作。
   六、组织安排各专业、各班级课程表、期末和毕业考试,并组织主送评卷和成绩登记。
   七、联合创业园和学工处组织制定全院的社会实践计划和专业实习计划,监督检查见习、实习、实践情况,总结见习、实习、实践经验,统筹建设教育实习基地。
   八、负责组织全院排课及教室调配与管理工作。
   九、负责组织全院课程、学科建设,提出课程、学科建设规划、建立和完善学分制度,并组织建设规划的实施、总结工作。
   十、建立健全教务电子管理。
   十一、教师管理。
   十二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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